NOT KNOWN FACTUAL STATEMENTS ABOUT 退租通知書

Not known Factual Statements About 退租通知書

Not known Factual Statements About 退租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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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寫一份正式的退租協議書,基本上不會太難。只要將重點內容都逐一列出來,就不成問題了。而且,現在有許多退租通知書樣本,租客可以在參考格式與內容後自行修改,就可以用作為終止租約通知書了。

主解除及放棄其對上述租用物業的一切租用權益而該租約於退租日將被終止。

無故拒絕退回按金,是違反法律的行為,因此奉勸業主千萬別犯下這個錯誤。

一年生約,是指享有退租權。租客及業主任何一方,可根據租約列明的通知期,告知對方不續租。通知期一般是提前一個月,或已代通知金代替。

另外,關於退租交樓,最好不要將交樓事宜委託他人處理,畢竟業主會到場視察單位,點算物品,如果租客不現身,則無法即場對質,任由業主計算損毀,並任意扣除按金作為賠償。

其實退租書可以是業主給租客,或租客給業主都得,至於填寫退租書,視乎租約列明的通知期。

-雙方同意的條款 (包括正式退租日期、交還單位形式及時間、退回按金安排等)

雙方同意的條款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 (包括正式退租日期、交還單位形式及時間、退回按金安排等)

那應該何時撰寫退租通知書呢?這個問題的答案就視乎合約上列明的通知期。

租客應交還空置管有權給業主,即把單位還原至剛搬進來的面貌,租客購買的家電需要搬走 (除非業主同意留下),如租樓前有拍照紀錄,或租約內有家電清單,清理物品時便可對照。

如果租客曾經改建單位或改裝門窗,必須要還原至租樓前的模樣,否則業主可沒收按金,更隨時訴諸法庭。

除了口頭上的通知,租客同時還必須去呈上退租通知書給業主。此外,退租的通知書應該涵蓋完整的內容,若遺漏了某些資料,日後若其中一方不承認這項退租事項,就很難去處理了。退租通知書的內容,可以參考以上所列出的細節。或也可以到網上,尋找相關的退租書範本。

在香港的租賃協議中,按金(押金)通常會在租約終止後的一定時間內退還給租客。具體時間通常依據租約中的條款而定。常見的做法是:

將退租通知書遞交給業主之後,租客應該根據通知書上所指示的日期與時間交樓。當然,還必須將單位清空與還原,這也是根據租約的內容而定的。建議在交樓當天,業主與租客雙方可以同時到單位視察,以進行單位物品點算。如果有任何東西損壞、或沒有將單位還原的話,應該當場討論。若有必要做出賠償的話,就直接攤開來商討。否則,一旦完成交樓後,就很難再出來對質了。

通知業主後,緊接是遞交正式的退租通知書,否則,業主可以將租客的退租通知視為無效。退租通知書的內容缺一不可,建議參考網上範本,避免漏掉任何一項資料,導致發生租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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